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9205 证券简称:盛昌电气 主办劵商:开源证劵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要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等相关公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在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后 10 个交易日内披露自查报告,公告自查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对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即 2023 年 1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回购股份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任职原因知悉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的人员,就其本人及近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
公告编号:2023-025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
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