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09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9197 证券简称:ST 领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领骥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
诉讼受理日期:-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B 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未知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领骥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夏梅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杜娟、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0-031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司与 B 公司签署电视剧《节目授权协议书》,双方因上述协议产生纠纷,B 公司将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B 公司诉求解除双方签署的《节目授权协议书》,同时公司支付合同款、违约金合计 2592739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 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双方已协商解决,签订《和解协议》,B 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法院撤回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民事
裁定书,准予 B 公司撤诉。
三、 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7 月 9 日作出的(2020)京 0105 民初 21866 号之民事裁定书,判
决结果如下:
准许原告 B 公司撤诉。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0-031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北京领骥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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