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9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9196 证券简称:川清医化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丁学芳、陈燕均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4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丁学芳 董监高 董事长
陈燕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8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丁学芳、董事会秘书陈燕均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诉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丁学芳、陈燕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
公告编号:2024-008
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丁学芳、陈燕均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4 号)
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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