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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9191 证券简称:宏良皮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6)甘 0103 民初 299 号
立案时间:2017 年 1 月 11 日
案号:(2017)甘 0103 执 5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李臣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6)甘 0103 民初 299 号
立案时间:2017 年 1 月 11 日
公告编号:2020-024
案号:(2017)甘 0103 执 54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李臣、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甘肃华鸿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偿还借款 300 万元及利息 90 万元,共计 390 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付清。
2、案件受理费 41060 元,减半收取 20530 元,由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相关主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相关主体正在积极努力,争取消除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减少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 努力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公告编号:2020-024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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