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0
广州大石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7 月 1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家豪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大石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李家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李家豪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届总经理为连选连任。
经查,李家豪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沈蓓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届副总经理为新任。
经查,沈蓓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李家豪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届财务负责人为连选连任。
经查,李家豪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聘任赵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届董事会秘书为连选连任。
经查,赵巍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股转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拟将公司住所由“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 13 号之一
1307 房”迁往“广州市天河区海乐路 12 号合景睿峰 3503 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原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 13 号之一 1307 房;修
改为第四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海乐路 12 号合景睿峰 3503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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