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9164 证券简称:兴华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兴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18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0.4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子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郭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44,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4.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窦永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4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春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94,1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36
提名张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震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贺时俊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提名张兴华、刘子洁、郭昊、窦永佳、陈春宁、马强、张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杨震、贺时俊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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