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4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9137 证券简称:金禾软件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对认购主体、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生效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分别与相关发行对象签署的《回购协议》对回购条件、回购价格等亦作出了明确约定。上述协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公告编号:2023-037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 8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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