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4
证券代码:839137 证券简称:金禾软件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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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七条规定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七条 公司下列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担保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5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二)重大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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