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9113 证券简称:思存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 [2024]82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李非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俞小红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28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因合同纠纷事项,思存科技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起诉吉视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 1 月 29 日,思存科技收到诉讼受理通知书,2024 年 3 月 14 日,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上述诉讼涉案金额为 26,840,056.16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4.43%。思存科技未及时披露案件的起诉、调解等情况,后
于 2024 年 6 月 5 日补充披露。
思存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李非、董事会秘书俞小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思存科技、李非、俞小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28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82号)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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