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4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9113 证券简称:思存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按照《民事调解书》((2024)鄂 0802 民初 526 号)约定,吉视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视传媒”、“被告”或“被执行人”)应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支付货款本金 7,473,412 元,截至 8 月 9 日,公司仅收到上述款项中的
1,500,000 元。故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鄂 0802 执 1740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4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褚春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因经营需要,向原告采购“GPON 家庭综合网关”商品,后被告未按期
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双方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达成《民事调解书》((2024)
鄂 0802 民初 526 号),依据该民事调解书,被告应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支付
货款本金 7,473,412 元,截至 8 月 9 日,公司仅收到上述款项中的 1,500,000 元,
故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 5,973,412 元;
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 2,366,644.16 元;另以未支付货款 5,973,412 元为基数,按照 2024
年 1 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4 倍(即年利
率 13.8%)标准自 2024 年 1 月 20 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3、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因被执行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
务,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向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
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二)其他进展
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吉视传媒仅支付公司货款 1,500,000 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的目的是要求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加快了公司资金的回收,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诉讼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申请执行书》
二、《立案受理通知》,案号为(2024)鄂 0802 执 1740 号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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