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久源林业
NEEQ : 839071
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1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1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杭州久源之益堂山茶油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久源之益堂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之益堂公司破产清算。
2021 年 4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 01
破申 67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久源之益堂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1 年 5 月 12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担任杭州
久源之益堂山茶油销售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2021 年 7 月 12 日,杭州久源之益堂山茶油销售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用
移动微法院线上方式召开,分别对《财产管理和变价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 权人会议书面表决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四项议案进行表决,经表决,各 表决组均同意上述方案。
2022 年 1 月 12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宣告杭州久源之益堂山茶油销售有限公司破产。
2022 年 1 月 13 日,杭州久源之益堂山茶油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浙江省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裁定认可分配方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杭 州久源之益堂山茶油销售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22 年 4 月 22 日,管理人收到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 01 破 67 号
之二《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法院认为:根据久源之益堂公司管理人提交的报告, 管理人已将取得的破产财产分配完结,故依法应当终结久源之益堂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杭州久源之益堂山茶油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注:本页内容原则上应当在一页之内完成。
目 录
公司年度大事记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1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5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28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33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83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倪浩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华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何华萍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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