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86
证券代码:838982 证券简称:阳光中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保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上海市黄浦
区人民法院(2024)沪 0101 民初 15306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保全人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与我司存在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做出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恒普光伏有限公司、许奕川、许光荣银行存款 26,442,005.27 元,若冻结金额不足,则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恒普光伏有限公司、许奕川、许光荣名下价值 26,442,005.27 元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自冻结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自查封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 5,000 元,由申请人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资产保全的原因
由于光伏行业阶段性产能过剩,电池环节持续亏损,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3 日选择停产以等待盈亏平衡点的到来,同时由于 2023 年公司
三期 4GW 电池项目刚投产,导致现金流异常紧张,无力偿还即期债务,因此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法院对我司进行财产保全。
公告编号:2024-086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 截至目前,该事件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尽力降低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害。
2、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2024)沪 0101 民初 15306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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