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4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东莞市道滘镇小河村工业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2022年12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X年X月X日
目录
声明 ...... - 2 -
目录 ...... - 3 -
释义 ...... - 4 -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4 -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2 -
三、 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16 -
四、 有关声明 ......- 17 -
五、 备查文件 ......- 17 -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发行人、金坤新材 指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公司 2022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股票定向
发行说明书》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与本次定向发行
《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指 对象签署的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合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陈亮
东莞证券、主办券商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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