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4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8937 证券简称:瑞德克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更
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057348841K
承诺主体名称 胡伟波、高慧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其他 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其他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承诺有效期
之日起 1 个月内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承诺履行期限
的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公告编号:2020-025
的 1 个月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胡伟波、高慧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胡伟波先生持有公司 42.18%股权,高慧女
士持有公司 34.41%股权,且二人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二人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
胡伟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慧女士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承诺内容: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 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股东为本次回购对象: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相
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 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 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