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7
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 ......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七章 监事会......27
第一节 监事 ...... 27
第二节 监事会 ......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0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3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4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 ...... 35
第十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十四章 附则......36
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瑞德克气力输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内 6-C 号地 3 号楼 568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6.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拓展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率争市场,以优质服务获信誉,增强公司竞争能力,为经济建设做贡献,使投资方共同受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专业承包;生产气力输送系统、机械输送系统及其设备(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气力输送系统、机械输送系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若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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