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9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Mulan Prairie Tourism Development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黄陂区王家河镇聂家岗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并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游客为本,服务至诚。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俫、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人工造林;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小餐饮店(三小行业,含网络经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竞赛组织;一般性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保障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户外用品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水生植物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农业园艺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树木种植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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