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5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38901 证券简称:万鸿泰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8 月 30 日;
原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鸿泰”或“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万鸿
泰,证券代码:838901。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自2016 年 8 月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国都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都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公告编号:2024-043
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与国都证券签署了《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与大同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
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上述两份协议正式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大同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