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8901 证券简称:万鸿泰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
不涉及其他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01 万鸿泰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万鸿泰(天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情
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
告摘要》。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153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报告并报出。(四)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编号为:中兴华报字(2024)第010537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报告并报出。详见公司披露的《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五)审议《关于对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编号为:中兴华报字(2024)第 010520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 会确认上述报告并报出。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20.54 万元,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6.86 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