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7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8900 证券简称:伟力低碳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
耀纪先生提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王伟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命原因
因公司战略发展及市场拓展需要,任命王伟明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经核查,王伟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伟明,女,1964 年 9 月 2 日出生,蒙古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公告编号:2021-023
久居留权。1989 年 9 月毕业于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本科学历。1982
年 9 月—2006 年 11 月任职于黑龙江省孙吴县,历任县委宣传部干
事、副部长、旅游局长;2006 年 11 月—2012 年 6 月任职于黑龙江
省电力总公司,历任组织部组织员、动力供电局书记、开发区供电
局书记、省电力物资公司纪委书记;2012 年 6 月—2019 年 9 月任
职于中国广核集团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历任风电公司党办主任、 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监察室副主任、投资并购部总监、鑫誉蓄能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0 月起退休。
二、 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拓展能力,满足公司 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伟力低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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