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5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简称:汀兰股份 证券代码:838862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汀兰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方正承销保荐和汀兰股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与汀兰股份签订
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起解除,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方正承销保荐和汀兰股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公司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
桐乡市受到周边疫情爆发的影响,嘉兴市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对来自省外其他地区的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因受到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未能来到现场开展审计工作,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已开展线上远程审计,但因线上审计的局限性,审计报告尚未
完成,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含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等
公告编号:2022-03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如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于 2022 年 4 月25 日满三个月。
若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
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亦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挂牌公司为消除被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但是
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因疫情原因导致签约进度缓慢,双方未能按原计划签订
持续督导协议,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希望尽快促成协议的落地。
公司对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含 4 月 29 日)之前如期披露 2021 年年度
报告深表歉意。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争取在 2022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 2021 年年报披露工作。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公司将积极受理股东诉求,做好和股东的沟通解释工作,并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全国股转公司完成终止股票挂牌相关工作。
四、挂牌公司和方正承销保荐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许奕
联系电话:0573-89380333
2、方正承销保荐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佩佩
联系电话:0571-87782726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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