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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08 18:48:31 股吧网页版
汀兰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08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8862 证券简称:汀兰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等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3 日 9:00-11:00。

公告编号:2022-019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862 汀兰股份 2022 年 4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汀兰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2 年 1 月 26 日起解除。根据《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华英证券对公司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意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

公司拟与华英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华英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22-019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拟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聘请华英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事项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
(2)申请、提交、修改、补充、报备与本次聘请华英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相关的文件或其他材料。

(3)本次聘请华英证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项相关的向全国股转公司或其他监管机构报备或其他相关事项。

(4)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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