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38823 证券简称:海天消防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位,本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收益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海天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其他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 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等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出资设立的企业或其他盈利组织等行为;
2、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
3、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4、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
以下情形不属于风险投资范畴:
1、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衍生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的出资人。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 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控股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股权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对以下范围内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对以下范围内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批,但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批的除外: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且超过 9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本制度第八条和第九条。
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第八条和第九条。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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