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8768 证券简称:牙科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牙科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情况概述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与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银
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T319222646187241472”和“HT319474743881240577”《金企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1,490,000.00 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借款利率为 18%/年,由董事长王铭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与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
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3030214109044085”《江苏苏宁银行微商贷借款合
同》。贷款金额为 640,000.00 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借款利率为 18%/年,由董
事长王铭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深国
投”)签订了合同编号为“EDXS020230303015313”《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600,000.00 元,借款期限 24 个月;借款利率为 12.24%/年,由董事长王铭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以下
简称“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10010715630887566”《建设银行小微“善新贷”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4,400,000.00 元,借款期限 12个月;借款利率为 3.95%/年,由董事长王铭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因工作疏忽导致未对上述交易事项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由控股股东无偿提供担保》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两名关联董事王铭辉和张丽彦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14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借款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公司借款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贷款系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公司短期经营活动具有重要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说明
因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规则理解的不到位,在上述贷款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亦未主动告知主办券商。对于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深表歉意。
在主办券商的督促下,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公司法》、《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以期提高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确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以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牙科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借款合同》
北京牙科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