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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3 15:56:05 股吧网页版
科能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新疆科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新疆科能防水防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名称: 新疆科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新疆科能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keneng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银星街 69 号
邮政编码: 83002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43.7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领先,质量为本,客户至上,服务社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 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密 封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 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保温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 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 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 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经批准公开转让股份或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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