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6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8653 证券简称:申吉钛业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
补充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3859995H
承诺主体名称 吴振清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日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
承诺有效期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承诺履行期限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承诺回购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公告编号:2022-003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吴振清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第一大股东。
承诺内容: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振清先生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相对人:
1、异议股东,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出席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及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二)回购请求方式
异议股东应当在回购申请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或快递寄送公司(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晓墅工业园区,收件人:陈岩),且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邮箱地址:sjtyzjb@163.com 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公司,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联系人:陈岩,联系电话:0572-5822996。
(三)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值。回购数量上限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四)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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