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13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8653 证券简称:申吉钛业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目前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了有效的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满足下一步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需求,根据未来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要,经慎重考虑,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1-028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含经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股东,则视为同意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公司第一大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公告编号:2021-028
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 陈岩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晓墅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13362222198
邮 箱:sjtyzjb@163.com
传 真:0572-5822999
邮政编码:313307
特此公告。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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