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8
财通证券
关于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浙江中林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重大债务违约 是
2 公司其他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银行借款逾期事项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以下简称
“绍兴银行”)签订《物业物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93419103004),借款金
额 1,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9 年 10 月 30 日,还款方
式为等额本金还款。自 2021 年 4 月起,公司未按约定还款,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银行借款余额 1,030 万元,其中逾期金额 5.45 万元。
2、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
截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仅 100 余元,且存在拖欠
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费等情形,公司现金流紧张,存在 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银行借款逾期,若无法及时归还逾期借款,将可能引发债务违约
风险。
公司现金流紧张,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中林木业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 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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