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7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8582 证券简称:德华生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
1、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强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其自有房产(位于九华路 110 号幢 401 室)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披露,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及《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基于上述授信,公司后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别为:(1)借
款金额 850 万元,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 (2)
借款金额 150 万元,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13 日。
因上述两笔贷款中金额为 150 万元的贷款即将届满,根据银行借
公告编号:2022-013
款流程,公司拟与向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重新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 万元。具体贷款事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
上述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德华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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