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8559 证券简称:金炻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浙江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持续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4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浙江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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