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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8559 证券简称:金炻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浙江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由公司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3-023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原则上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具体价格将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异议股东应在上述有效期内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因自身原因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3-023
(八)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玲
联系电话:0751-5557778
邮箱:wofu01@wofu88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产业转移工业园金岭四路 7 号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因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故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沟通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四、 备查文件
《浙江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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