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9
公告编号:2021-049
证券代码:838559 证券简称:金炻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研石质押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82%。在本次质押的股
份中,3,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1年 11 月 12 日起至质权人解除担保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子公司乐昌市沃府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韶关分行签订一系列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王研石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国结算下发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公司股东温正台质押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22%。在本次质押的股
份中,2,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1年 11 月 12 日起至质权人解除担保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子公司乐昌市沃府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韶关分行签订一系列合同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温正台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国结算下发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中王研石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质押所担保的公司授信贷款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
公告编号:2021-049
股权质押不收取任何费用,是控股股东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研石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300,812、38.2526%
股份限售情况:6,225,609、28.6894%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000,000、27.65%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已于 2018年 11 月 8 日将 3,000,000股在中登结算办理质押给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股东姓名(名称):温正台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财务总监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405,895、24.912%
股份限售情况:4,034,906、18.594%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000,000、18.433%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已于 2018年 11 月 8 日将 2,000,000股在中登结算办理质押给东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东银(9001)2021 年最高权质字第 033464 号
2、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东银(9001)2021 年最高权质字第 033397 号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302000009790
公告编号:2021-049
4、证券质押登记证明:302000009785
广东金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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