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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8523 证券简称:ST 派华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情况
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
股票挂牌。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北
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97 号)。
二、申请复核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
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派华”。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和主办券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邰国钰
联系电话:010-82053321
邮箱:taiguoyu@paihuaproduction.com
公告编号:2023-03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 1 号懋隆文创园 6 幢
(二) 券商联系人:胡婷婷
联系电话:010-88576898
邮箱:hutt@ghzq.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 168 号腾达大厦 1509 室
特此公告。
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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