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791 号
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派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
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报告(报告编号:中
兴华审字(2023)第 012699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派华传媒 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629,320.67 元、
-4,485,144.33 元、-6,667,907.45 元,累计亏损 55,485,700.42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4,903,665.51 元,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 21,989,752.98 元,以上财务报表数据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列示存货净值金额为
6,160,584.31 元。派华传媒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成本对存货进行计量,部分项目未有预收账款,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存在项目搁置。派华传媒的会计记录显示,如果管理层以亏损合同计量,存货列示金额将减少 1,246,912.38 元。相应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资产减值损失将增加 1,246,912.38 元,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将分别减少1,246,912.38 元和 1,246,912.38 元。,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第七条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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