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8
西安普瑞森新型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总则......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5
第三章股份......5
第一节股份发行......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股份转让......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董事会......22
第一节董事......22
第二节董事会......25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监事会......31
第一节监事......31
第二节监事会......32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5
第九章通知......36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7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9
第十二章附则......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西安普瑞森新型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普瑞森新型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西安普瑞森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西安普瑞森新型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汇鑫 IBC;C 座 1801-0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有效。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其他投资者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国家争创税收,为企业积累财富,为员工谋求愿景。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型材料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电气控制系统及节能环保设备的设训、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成套新型材料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节能环保设备、备品备件的销售;新型材料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及节能环保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新型材料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发行。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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