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0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8499 证券简称:澳通电讯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西安澳通电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二次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西安澳通电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通电讯”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西安澳通电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81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二、 摘牌整理期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
票恢复交易的情景,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澳通”,证券代码为“838499”,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摘牌整理期间,公司于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
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 年 1 月 30 日系摘牌整理期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3-002
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 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人:李晓林,电话:029-82566333;
主办券商联系人:邓璐,电话:010-88576650。
西安澳通电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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