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8458 证券简称:宁波协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自挂牌以来公司共完成 1 次股票发行,即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
股票发行,此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经公司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4 名对
象共计发行股票 2,23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5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3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存入公司在
宁 波 慈 溪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庵 东 支 行 开 立 的
201000330945675 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10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35,000.00
元,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庵东支行,账号:201000330945675),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即
验资报告出具日),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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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5,000.00 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035,000.00 元,2023 年度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879.87 元;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10,043,879.8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0.0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
披露。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前述议
案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4 月,宁波协源连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庵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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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自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之日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履
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330945675 0.00
庵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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