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838458 证券简称:宁波协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的最终授信数额为准。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授信额度落实情况及公司资金需要情况,在 2023 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内具体办理申请银行贷款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可能需要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保证、财产抵押、房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
公告编号:2023-051
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授额度申请与之配套的相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二、表决和审议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冯炜炜女士和应园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和必要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四、备查文件
《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51
宁波协源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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