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8428 证券简称:恒实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召集符合《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4-019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428 恒实股份 2024 年 6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五路 966 号日月明大厦第 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宝利恒 10%股权暨以转让子公司股权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
江西宝利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恒”)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子公司宝利恒管理层的积极性,推进业务长期稳定发展,因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公司拟与宝利恒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邓小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宝利恒 10%的股权以人民币 100 万元的价格出售转让邓小丽。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4-019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或者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李曦 2、联系电话:0791-8811718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