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21 15:36:15 股吧网页版
恒实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1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8428 证券简称:恒实股份 主办券商:世纪证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贾明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大会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31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04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就此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316,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316,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告编号:2024-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316,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高效、有序完成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