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838418 证券简称:ST 兴生态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通知申报债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检索公开信息查询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4)京 01 破 559 号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作出(2024)京 01 破申 1215 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受理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
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指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管理人。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前
向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 号新时代大厦 6 层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薛晶霞、杜泽明;电子
邮箱:xxstguanliren@163.com;联系电话:19525498592)申报债权,书面说
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
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
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
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
产持有人应当向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 10 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本院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
公告编号:2024-038
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 01 破 559 号公告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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