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8409 证券简称:安洁士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
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11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阮安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48,23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6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先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艾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徐引超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高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付志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40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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