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3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8409 证券简称:安洁士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9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阮安源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48,236股,占公司股本的 0.96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先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艾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蔡建聪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蔡建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成典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6
提名刘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付志坚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奎育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和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鹏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6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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