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8409 证券简称:安洁士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阮安源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7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安洁士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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