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9
证券代码:838394 证券简称:金润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10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润股份”或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和《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中长期激励体系,使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业务骨干的长远利益与公司战略目标挂钩,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员工。
二、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三、参与对象通过自身合法薪酬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参与本计划所必须的资金来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一)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
(四)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第六条 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 1,430,000 份,购买价格以届时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
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杠杆资金。
公司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第七条 股票来源
本员工计划拟持有公司股票不超过 1,430,000 股(对应本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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