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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18
公告编号:2020-042
证券代码:838317 证券简称:明宇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调出创新层并调整至基础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半年报。根据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未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即时将其调出创新层。因此,公司已触发即时降层情形,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创新层即时降层决定的公
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716 号,以下简称“降层决定公告”),公司属于创新层即时降层公司,触发降层情形: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即时降层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降层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未在规定
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将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将公
司调至基础层(即时降层决定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股转公司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可能触发创新层即时降层情形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42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于 2020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已触发降层
情形、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已触发降层情形、将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已触发降层情形、将被调出创新层
的风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中披露公司已触发降层情形,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即时降层决定无异议,不申请复核。
二、相关风险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已触发降层情形,公司将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被调出创新层,降层后所
属层级为基础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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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