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2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8317 证券简称:明宇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邱秋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3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3 月 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宇科技”、“公司”);
邱秋雄,时任公司董事长、时任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02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邱秋雄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邱秋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劵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力争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 号
公告编号:2021-002
广东明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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