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主办券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要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仪电子”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对华仪电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
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专项核查范围
本次专项核查的范围为华仪电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二、 核查程序与方法
1) 联系公司确定时间、发送资料清单;
2) 获取底稿材料:
①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②银行日记账
③募集资金相关的记账凭证及支付回单
④付款涉及的重大合同和发票
⑤其他相关材料
3) 取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清单,并对其进行抽查,核查是否符合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相关制度的要求。
三、专项核查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6年8月5日挂牌以来,共进行了一次定向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5月12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决定向5名合格投资者发行5,900.00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元/股,募集资金用于电能表外置断路器、电力线宽带载波、电能表专用集成电路芯片三类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截至2017年7月14日(股票认购缴款截止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00,000.00元。2017年7月31日,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7]第4434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19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00万元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账号:3305 0162 7535 0996 6666
2017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账号:9012 0078 8017 0000 0166
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账号:3330 0200 1012 0100 3530 61
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3050162753509966666)、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0120078801700000166)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予以注销。
2022年7月22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浙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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