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8314 证券简称:华仪电子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3360 号)。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仪电子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99,954,799.36 元。截至本报告日,原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尚未归还上述款项,华仪电子公司对此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华仪电子公司己就本说明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但是考虑到上
公告编号:2023-013
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为此,公司董事会出具了《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经对以上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无异议。
(二) 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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