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8296 证券简称:国韵实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24】第0665号对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情况进行说明。
1、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852,218.17元,累计亏损人民币7,480,151.31元,2023年度净利润-909,132.23元,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止,国韵实业累计亏损人民币 7,480,151.31元,业绩亏
损的主要原因为:
公告编号:2023-00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伟明先生完成收购前公司前身为广州威振印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振股份”)由于业务停止,导致18年至22年累计亏损6,571,019.08元,2023年3月27日收购人完成收购,公司主营业务发生调整,23年9月开始正常运行, 23年净利润-909,132.23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亏损
7,480,151.31元。
三、针对非标准意见,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为改善公司经营情况,提升盈利能力,2023 年1月6日,公司股东孙宇晨、林
凡斯与收购人崔伟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由崔伟明收购本公司 99.98%股份。2023 年3月27日,
崔伟明收购的股份交割完成,崔伟明持有本公司 499.9万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将利用其现有资源不断提高本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升盈利能力,适时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和财务结构,增强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
为支持公司发展,收购人崔伟明同意将为本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一切必要的财务支援,并将个人商业资源业务引入公司,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虑控制重大不确定性,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辽宁国韵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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