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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8 15:55:47 股吧网页版
联洋人才: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2-02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8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8247 证券简称:联洋人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新增第十二章 投资者 第一百九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
关系管理及保护 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按照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
解决机制,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证券期
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公司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
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提供现金
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
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与

公告编号:2022-023

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后续条款序号顺延,内容不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做出明确安排”,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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